为了加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一般应完成前期工作报告。前期工作报告 应提出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成果及可行性分析等。
2、经专家组评议,认为前期工作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并发给课题启动费;如专家组认为前期工作报告尚未达到要求,应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对于仍不符和要求的人员,予以退站。
3、博士后进站一年后,由工作站组建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包括填写《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 博士后中期考核表》, 向工作站指导小组汇报个人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指导小组对博士后人员在前一段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由合作导师和工作站指导小组签署。

1、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研究课题, 并按 全国 博士后管委会统一规定的格式,撰写并提交“研究工作报告”(即出站工作总结)。研究工作报告提交博士后指导小组进行评审和综合考核。
2、评审和综合考核, 应先由 博士后本人在考核会上作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介绍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考核评审除行业内专家小组成员参加外,应邀请合作导师参加。参与评审人员可自由提问并进行评议。
3、专家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对博士后本人的研究工作出鉴定意见。考核过程中还应重视对其在站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风等的考核。
4、 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
在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中,对于特别优秀者,专家小组会应提出推荐,作为国家人事部、 全国 博士后管委会及 江苏省为 博士后设立各项奖励的候选人;未做出重要研究成果、成绩平平者不能参加当年出站博士后人员高级职称的评定。
凡博士后思想品德有严重问题,或由于本人不努力,没有完成拟定课题,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作退站处理,不发给博士后证书,不享受博士后出站人员的有关优惠待遇。
5、各工作站当年出站博士后的考核意见,由主管领导审批。

一、《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离站考核表》:离站前三个月填写,3份(交公司2份)
二、《博士后研究报告》:离站前完成, 3份(交公司2份)
三、 在站期间发表的论文(1份),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登记表》,2 份(交公司1份)
以上材料备齐后交领导小组填写《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 博士后离站考核表》中的领导小组综合意见。然后将离站考核表、出站报告、期满出站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
五、持 “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 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 ” 办理有 关 博士后离站的相应手续。
六、根据博士后考核小组意见,工作站将发给博士后证书。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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